澳門馬路工程不斷,路上經常遇到雪糕筒、水馬等障礙物,但若然在駕駛途中不小心撞到並使之損壞,千萬不要以為很小事而一走了之。
因為根據第3/2007號《道路交通法》中的第八十九條之規定,牽涉交通事故者意圖以其可採用的法定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,使自己免於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,即會觸犯《逃避責任罪》,可科處最高一年徒刑或最高一百二十日罰金。
而且《逃避責任罪》屬於公罪,即使事後作出賠償,檢察院仍會提出控訴,因此事故發生後要第一時間停車報警處理,以免因小失大。
#切勿逃避責任
#錯就要認
#小心駕駛,安全第一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