準公司協議(股東間協議)在澳門設立有限公司前的好幫手
—— 技術股東、資金分擔與專利安排的簡單說明
在澳門開有限公司時,很多股東希望把一些重要事情先講清楚,避免以後發生爭執。這時候,準公司協議(也叫股東間協議)就是一個非常實用的工具。
根據《商法典》第185條,股東可以在公司還沒正式成立之前,就先簽一份只約束股東之間的協議。本所經常幫助客戶在公司成立前就簽好這份協議,讓合作更安心。
一、什麼是準公司協議?
簡單來說,準公司協議就是股東之間的「私人約定」。
- 它只對簽字的股東有約束力,不能拿來對付公司或外人;
- 可以在公司成立前就簽署,成立後依然有效;
- 內容很靈活,可以約定股權怎麼轉、誰出錢、專利歸誰、利潤怎麼分等很多事情。
它就像是公司章程的「補充說明書」,讓股東之間的權利義務更清楚。
二、常見的實際案例:技術型公司的設立前協議
比如協議主要內容(公司還沒成立前就約定好):
- 技術和專利歸公司所有
- 未來需要錢時怎麼分擔
- 利潤怎麼分配
- 其他基本約定
- 大家都要保守秘密
- 如果有爭執,先商量,商量不成再去法院或仲裁
- 這份協議跟設立合同要互相配合
三、為什麼要在公司成立前簽這份協議?
- 及早說清楚規則,避免公司成立後才吵架;
- 保護技術成果,讓專利清楚屬於公司,不怕以後被拿走;
- 讓技術股東和出錢股東都放心,更容易合作;
- 為將來找投資人或賣股份做好準備;
四、要注意的事項
- 協議內容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規定(例如股東的有限責任不能改變);
- 如果涉及重要事項,最好同時修改公司章程;
- 建議由專業人士幫忙起草,並考慮去公證,證明力會更強;
- 以後如果有新股東加入,要請他一起簽新協議或加入書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