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澳門設立社團指南:設立六部曲

2026 年 5 月 19 日

在澳門,社團(非牟利民間團體)是推動文化、教育、科學、體育、社會福利等領域發展的重要力量。無論是專業協會、青年組織、慈善團體或行業聯盟,合法設立社團可獲得法人資格,能以組織名義開展一系列的活動。

在澳門設立社團指南:設立六部曲

一、法律依據

  • 主要法規:《結社權規範》(第2/99/M號法律)及《民法典》第140條至172條。
  • 社團設立採「自由結社」原則,無需事先許可,但必須完成名稱審核、公證、刊登公報及登記程序,方取得法人資格。

二、設立社團的完整流程(6大步驟)

  1. 準備章程草案(最重要一步) 由創立人自行或委託律師草擬章程。章程必須包含《結社權規範》第6條規定內容:
    • 社團名稱、宗旨、會址;
    • 會員資格、權利與義務;
    • 組織機關(會員大會、理事會、監事會);
    • 理事會及監事會任期不得超過三年(可連選連任);
    • 機關據位人選任方式、決議方式、經費來源、解散條件等。
  2. 向身份證明局申請《社團名稱可予採用證明書》
    • 提交文件:
      • 填妥申請表;
      • 創立人及代辦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;
      • 章程草案;
      • 創立人能力證明(專業資格、工作證明、活動紀錄等);
      • 非住宅用途會址需附業權人同意書或租賃證明。
    • 處理時間:文件齊備後約12個工作天,以公函郵寄。
    • 證明書有效期:90天(逾期需申請續期)。
  3. 辦理設立公證(認證語)
    • 任何一名創會會員親臨並提交:
      • 身份證明局名稱證明書(90天內有效);
      • 設立憑證及章程(公證署提供格式範本);
      • 創會會員身份證明文件副本;
      • 打擊清洗黑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犯罪表格。
    • 公證部門審核後排期簽署「認證語」。
  4. 章程刊登於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》
    • 公證部門代為送交印務局刊登(第二組)。
    • 刊登費用視版面而定。
    • 刊登後,公證部門自動將文件送交身份證明局登記及存檔。
  5. 身份證明局發出登記編號
    • 章程刊登公報後,身份證明局以信函通知社團登記編號及正式成立。
  6. 後續完善手續
    • 召開第一次會員大會,選舉首屆理事會及監事會;
    • 開立會議錄簿冊;
    • 透過「商社通」平台或親臨身份證明局更新領導架構成員資料(任期屆滿後90天內必須更新);
    • 申請社團存有紀錄證明書、領導架構證明書、刻章、開立銀行帳戶等。

三、重要注意事項

  • 最低創立人:2名年滿18歲人士即可。
  • 非牟利性質:可收取會費、接受捐贈或政府資助,但盈餘不得分配給會員。
  • 政治社團:另有特別規定,需額外注意。
  • 會址:可設於住宅或商業用途,但非住宅需提供同意證明。
  • 時間總計:文件齊備且過程順利之情況下,約2至3個月完成。

在澳門這片融合東西文化的創新沃土上,成立社團絕非僅僅完成法律程序,更是一場社會使命的實踐。每一個社團的誕生,都承載着填補社會空白、凝聚志同道合者、推動公共利益的崇高責任。唯有嚴謹遵循《結社權規範》,完善章程、確保任期合規、完成公證登記,才能讓社團從誕生之初即穩健前行和令使命達成!